随着一号文件的正式颁布,也意味着宅基地改革政策也将在各乡村之间逐步落实。那么,关于乡村宅基地建房规范,今年有哪些新的变化?宅基地改革政策出台以后,哪些乡村农房将面临拆除?又有哪些情况的“一户多宅”可以免拆除?针对咱们广大农民特别关注的这几个话题,咱们具体来了解一下:
【中央铁令:农村宅地基改革!加速房地一体确权颁证,3类农房或将“全面拆除”?】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关于宅基地改革,上个月颁布的一号文件中再次提到了此类问题。而且从相关文件中可见,我国将加快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,这就意味着,宅基地获得确权颁证以后,将来农民的财产权益也将更有保证。同时,随着宅基地“三权分置”试点的推进,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以后,农民将来在土地方面的收益也将更有保障。
但是对于无法实现房地一体确权颁证的农房,接下来可能就要面临房子被拆除的风险,尤其以下三类无证房,将来拆除的可能性更大:
第一类,不符合乡村规划的房子
从相关新规中可见,对于影响了整个乡村规划的农房,哪怕这类房子有产权证书,最终也将面临拆除。当然,此类拆除也会给予一定的补偿。但是影响乡村规划的农房属于无证房,或者是违规建造房,最终不仅要拆除,而且也不会得到任何补偿。所以建议农民兄弟在建造房子时,一定要走正常的申请审批流程,避免房子被划定为违规建造,导致最后钱房两失。
第二类,占用耕地的房子
非建设用地不允许上面建房、搞任何建筑,这是我国为保护农田而做的硬性要求,如果有人明知故犯,最终侵占耕地的房子不仅被界定为违规建造,无法确权颁证,还将面临全面拆除。
第三类,违反一户一宅建造的房子
随着国家再次强调加强一户一宅、一户一田的相关要求,将来违反建造的一户多宅极大可能会面临拆除的风险。
当然,也有三种情况的“一户多宅”不受此次宅基地改革的影响,咱们一起来了解一下:
【中央一号文件:“妥善化解“历史遗留”问题”。三种自建房暂时不会拆除】
在今年正式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当中,国家再次明确了一户一宅的要求,但是同样也强调了要妥善解决宅基地建房的历史遗留问题。这也就意味着,此轮宅基地改革,并不是说所有的一户多宅都将全面拆除,比如以下三种情况:
第一种,合法继承的一户多宅
根据现行的规定,农民享有合法继承农房的权利,根据房地一体、宅基地跟房子走的原则,农民合法继承的房子就享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。比如,自己分户以后有宅基地住房,但是父母百年以后,老房子就落到自己名下,这种情况下继承的一户多宅,目前暂时不拆。但是长远来看,农村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一户多宅,大概率也会面临全面拆除。所以还是请农民兄弟们提前做好心理准备。
第二种,人口多家庭建造的一户多宅。
比如有些地区在一户多宅的基础上,也会考虑到总人口面积需求。假如一家十口人的总面积不足120平米,按照人均面积计算,这个家庭原本可以在原有的房屋上面进行扩建,但是因为土地面积有限,无法扩建的,就会允许他们申请另外一处宅基地建房来解决居住问题。而针对这种情况下导致的一户多宅,经过确权颁证以后,正常也是不会被拆除的。
从上述宅基地改革措施中可见,一户一宅并没有区别对待任何人群,更多的是通过这项改革政策,来实现农村地区,不论富人穷人在宅基地住房建房方面的公平对待。既不包庇富人,富人不因钱多就可以实现一户多宅。也不亏待穷人,穷人不因钱少就无地可建房。说白了,宅基地改革后的一视同仁,也将让咱们农民的居住权益得到更多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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